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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津福建将设自由贸易园区
2014-12-13 01:42:29   来源:重庆晚报   评论:0 点击:

  国务院常务会议12日召开,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指出,

  国务院常务会议12日召开,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指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一年多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更大范围推开,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会议要求,除涉及法律修订等事项外,在全国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会议要求抓紧制定新设自贸园区具体方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实施相关法律规定。

  会议还确定了今年第三批简政放权措施,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等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壮大市场主体力量。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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