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贸易 > 国内 > 正文

粤对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签署 开放度95%
2014-12-19 18:54:09   来源:中国商贸网   评论:0 点击:

  明年3月1日起,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将可享准入前国民待遇。  18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在

  明年3月1日起,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广东将可享“准入前国民待遇”。

  18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在广东省对港澳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下称《协议》)正式签署。

  “今天的签署仪式,是CEPA签署十年后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说,“双方为了达到‘十二五’规划期末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迈出重要的一大步。”

  从2003年至2013年间,CEPA及其10个《补充协议》陆续签署,有力地支持了港澳的繁荣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内地的改革开放。期间,先后有82项开放措施在广东先行先试,涵盖了法律、会计、建筑等26个服务贸易领域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

  与过去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不同,此次签署的《协议》仅适用于广东省,是内地首份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方式签署的协议,也是首次采用国际通行分类标准制定负面清单。

  根据《协议》,广东服务业对港澳开放部门将达到153个,占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分类标准160个类别中的95.6%,绝大多数部门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开放方式予以推进。其中,有58个部门完全实现国民待遇,这意味着港澳资企业进入广东,将享受和广东企业同等的待遇。在采用负面清单的134个部门中,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共132项;采用正面清单扩大开放的部门新增27项开放措施,其中个体工商户新增开放行业84个,累计开放行业达130个。

  专家认为,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衡量标准主要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考虑。“广度”方面,若服务贸易开放部门达到95%,可以认为已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深度”方面,若对港澳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即可认为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随着协议的签署,广东“2014年底前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顺利实现。

相关热词搜索:开放度

上一篇:山东淄博:外来建筑商遭赖账后举报鸿运物流非法开发房产
下一篇:清原县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贸易对接洽谈会

分享到: 收藏

右侧版权信息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商贸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商贸网,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商贸网"。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商贸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供稿服务

  所有版权 中国商贸网 通用网址:www.smcnn.com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mcnn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