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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13年 深企年均遭遇12起贸易摩擦案
2014-12-13 01:18:12   来源:南方日报   评论:0 点击:

  南方日报讯 (记者 邓翔)12月11日,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3周年之际,第13届WTO与深圳高级论坛在深举行,来自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企事

  南方日报讯 (记者/邓翔)12月11日,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3周年之际,第13届“WTO与深圳”高级论坛在深举行,来自国家、省、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的200多代表围绕“后巴厘”时代的挑战与中国对外开放,及如何推动贸易便利化实现深圳外贸稳增长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13年前的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以来,截至2013年,深圳外贸出口已连续21年居于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在取得辉煌成绩的背后,深圳企业近年来频频遭遇贸易摩擦案件。据统计,入世以来截至2013年底,深圳企业遭遇贸易摩擦案件的数量为149起,尤其是在2012年,深企遭遇贸易摩擦案件数量多达21起,为历年来数量之最,占全国贸易摩擦案件的30%多。

  据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的调查分析,近年来发生的这些贸易摩擦案件,类型趋于多样化,且主要指向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贸易摩擦逐步向产业政策,经济管理等体制层面转变,政府的政策成为调查和关注的要点。与此同时,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壁垒也逐渐成为新的掣肘。

  “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来自多个方面,体制机制的问题需要首先解决。”一名与会代表在发言中说,“当前,深圳的出口规模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但近年来深圳遭遇的贸易摩擦案件在全国的占比却要高得多,这一点充分说明,深圳的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协调性不够。”

  具体来说,比如深圳对产业的支持政策“普惠性”相对比较欠缺。支持政策本应关注环境平台等行业共性问题,而现实中却更多关注具体企业与项目。“如果用专项资金支持具体企业,不仅行政成本高,寻租现象难以避免,而且还容易违反WTO规则,遭遇反补贴等贸易摩擦。”

  另外,由于深圳的贸易管理机构主要集中在经贸信息委,而产业管理机构主要是发改委、财政委,同时还有具体管理一些产业的机构,这就使得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协调,必然要面对政府机构协调的体制性问题,实践中常常出现“政出多门”、缺乏沟通协调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专家建议,深圳应构建涵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大经贸统筹协调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区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深圳市经贸发展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协调机制,以降低协调成本,降低产生贸易摩擦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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