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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富阳查村闲置学校被倒卖 集体土地蹊跷变国有
2015-09-01 08:53:19   来源:中国网   评论:0 点击: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一村干部被指以10万元买进该村集体民办学校改建的乡镇企业,侵占农田一余亩,并以45万元倒卖给他人办茶机厂。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一村干部被指以10万元买进该村集体民办学校改建的乡镇企业,侵占农田一余亩,并以45万元倒卖给他人办茶机厂。不久,该学校和属于査岭村的集体土地蹊跷变为国有土地。自2015年年初,村民对此事进行举报,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已逾5月,至今未果。

  

 

  图为查村小学改建而成的厂房

  土地使用权被转卖

  据该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方生乐介绍,查村小学因学校合并而闲置,当时的乡政府想利用闲置的学校办企业,提出与査村村党支部(现为査岭村)进行土地交换,于是,将另一处土地与査村的学校进行调换使用,将查村小学改建成企业厂房。后经多个厂房和企业的演变,最后因胥口福利针织厂倒闭,新登镇村民许福根以10万元现金转卖给査岭村党委书记刘福华。

  查村小学改建的福利针织厂属于乡办集体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针织厂因倒闭而产生土地闲置问题,符合上述规定,则应由查村收回为集体土地。

  对于胥口福利针织厂破产未产生土地闲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胥口福利针织厂所占用的土地与土地上的厂房一同进行使用权的转移。在许福根与刘福华签订转让合同中却明确约定,转让时地基除外。

  集体土地蹊跷变国有

  近日,记者在富阳见到了査岭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罗有水等人。罗有水称,刘福华是富阳人大代表、查岭村党委书记,他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擅自倒卖废弃的查村小学校址和土地。原查村小学曾改建为当时的乡办集体企业---胥口福利针织厂,因经营不善,承包给新登镇的许福根经营。后停产多年后,刘福华等就从经营者许福根手里将福利针织厂买进并侵占农田一余亩,将该土地以45万元卖给现胥灵茶机厂老板沈小根,非法所得全部私分,严重侵犯了査岭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胥灵茶机厂的地块建立在原查岭小学校址上。沈小根告诉记者,“这里原来一直是镇里的厂”,由于当时了解到胥口镇可以将这块土地报批为国有土地,才花45万元从刘福华等4人手中购买,“但当时仅说转让位置,并未说明转让的是厂房还是土地,现在所有手续均是按照正规程序办好。”

  当询问他是否签过土地转让合同或协议时,沈小根表示没有签过合同,且在国土资源局没有批下来之前的协议也已经遗失。至于后期沈小根接手后,是怎么通过一系列程序将该土地成功申请为国有土地的,沈小根表示,“是胥口镇里帮助办理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基本农田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超过三十五公顷的耕地的征用,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相关人员侵占的农田,如属于基本农田,则需向省级政府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将农田转变为国有土地。

  根据《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如下:出让耕地(包括园地、养殖水塘--下同)三亩以下,非耕地十亩以下,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报省、市(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胥口福利针织厂扩建时侵占的农田如仅为普通农田,则需经过批准。

  土地作为农民的生存之本,是民生大计。集体土地、尤其农用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限定的程序进行,査岭村党委书记刘福华等人的行为,涉嫌倒卖集体土地,以权谋私,损害查岭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此外,政府职能部门对于群众反映问题应给予重视,履行应尽职责。(胡嘉星)

  来源:http://sy.china.com.cn/html/ppcb/20150831/522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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