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 > 正文

《中医药法》,开辟民间中医获得医师资格新途径
2017-07-07 14:18:35   来源:中国商贸网   评论:0 点击:

12月25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该法将
 

12月25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该法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医药法》的诞生,是中医发展的又一大进步,对中医药事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中医药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也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中医药法》新闻发布会现场

此次会议有媒体就如何解决民间游医的合法性问题提问,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表示,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中医药法》根据民间中医从业人员主要是师承、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中医作为我国的传统医学,经过四千多年的发展演变,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同时也形成了独居特色的“家传、师承、自学、院校教育”的传承模式。后来,在1999年通过了《执业医师法》,在法律上,为中医医师行医做出了规范。同时也让大量从业多年的民间中医走在了“非法行医”的路上。他们没有过高的教育背景,达不到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条件,然而又不想放弃已经从事多年的事业,最后只能偷摸的走在救死扶伤的路上。经过中医药界的多年呼吁,终于在三次审稿之后,于2016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为广大的民间中医们带来了曙光,他们将不再为“有技无证”而尴尬了。

在《中医药法》当中,第十五条中对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走上执业医师之路作出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这对于中医爱好者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所以,热爱中医,想要走中医师承及确有专长之路的小伙伴们,不要再犹豫了,赶快行动吧!

想了解更多《中医药法》及中医医师资格考核相关政策资讯,可拨打13083663388咨询或扫描下面二维码,刘老师将为您答疑解惑。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华网河南携爱心企业为“马路天使”送去夏日清凉
下一篇:好消息!《中医药法》放宽中医执业资格门槛 解决“有技无照”难题

分享到: 收藏

右侧版权信息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商贸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商贸网,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商贸网"。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商贸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供稿服务

  所有版权 中国商贸网 通用网址:www.smcnn.com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mcnn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