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圈 > 正文

关于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14-12-26 22:47:32   来源:财政部   评论:0 点击:

  江苏省、重庆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南京海关、重庆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

  江苏省、重庆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南京海关、重庆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的批复》(国函〔2014〕125号)精神,现就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试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的试点。

  二、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现有规划面积内划出专门区域作为贸易功能区,开展贸易、物流和流通性简单加工等业务,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从境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入贸易功能区的货物予以保税。

(二)允许非保税货

相关热词搜索:苏州 重庆 港区

上一篇:瑞达期货:金属交易提示1226
下一篇:小孩子才谈亏赚 中俄石油协议是对美金融谋略

分享到: 收藏

右侧版权信息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商贸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商贸网,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商贸网"。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商贸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供稿服务

  所有版权 中国商贸网 通用网址:www.smcnn.com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mcnn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