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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4-12-26 22:52:07   来源:中国商贸网   评论:0 点击: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责任公司及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三角销售情况,年审会计师对该项业务进行了审计调整,分别调减2012年度营业收入2.33亿元和营业成本2.33亿元。该事项虽未影响公司利润但导致2012年半年报分别多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1.42亿元、1.42亿元,导致2012年三季报分别多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33亿元、2.33亿元。

  整改措施:公司已要求子公司大成新能源认真总结,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确保每笔销售的真实性,杜绝上述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严格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确认标准,在今后的会计核算中,对公司经营情况,结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更谨慎地进行判断、账务处理和对外披露。同时要求审计部加强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准确、完整。

  整改时间: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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